柳河縣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3月18日電 (譚偉旗 李欣悅)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法官聯(lián)合當地政法委員以及村副主任,成功調解了一起鄰里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的臉上也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據悉,原告與被告是多年的鄰居,被告認為原告多占自家房屋的面積,于是趁原告不在家的時候,將原告的房檐板鋸掉了三分之二。原告發(fā)現后要求被告賠償房屋修繕款,對此雙方當事人產生了爭議,故訴至法院。
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考慮到兩家相鄰而居,低頭不見抬頭見,一旦矛盾激化,很容易給雙方的生活帶來不便,還會對鄉(xiāng)村的和諧穩(wěn)定帶來不利影響,于是決定在開庭審理前盡最大努力做調解工作。
法官考慮到此次案件是村民鄰里之間的矛盾,鎮(zhèn)政府及村里相關工作人員會更了解民情,于是聯(lián)合當地政法委員以及原被告所在村的村副主任一起來到當事人的家中,實地查看兩家房屋位置、現狀等情況,并了解雙方產生矛盾的原因及雙方對于案件的調解意愿和訴求,為調解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在調解過程中,法官向雙方解釋相關鄰里糾紛的法律法規(guī),雙方當事人也表示為了這點小事鬧成這樣有些后悔。最終,經過多方溝通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并制作了調解協(xié)議,被告愿意給付原告房屋修繕款,也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抱歉,雙方握手言和,原告也自愿撤訴,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法官提醒,鄰里糾紛大部分都是些“小事兒”,但就因為雙方互不相讓導致矛盾激化。鄰里雙方應當按照團結友善和公平合理的方式正確處理相關事宜。
未來,該院中心法庭也將繼續(xù)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為人民群眾辦實事,時刻關注民情、致力民生,提升矛盾化解能力,注重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和聯(lián)系,一起協(xié)調解決群眾的矛盾,讓審判工作更貼近群眾、更有溫度。(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