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2月7日電 (譚偉旗 樸宣蓉)近日,龍井市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發(fā)布消息介紹一起案件。
據悉,2015年張三在開發(fā)商處購買了商品房,并辦理了公積金的貸款業(yè)務,在房產局辦理商品房備案登記手續(xù)。后張三按期償還貸款,履行著一個公民應盡的誠實守信原則,心心念念想著還完房貸,這個房子就會屬于自己。
2018年開發(fā)商告知張三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張三想:“辦理房照還需要花費一萬多塊錢,交稅等各種費用,反正我在房產局已經做了備案登記手續(xù),肯定沒問題”,于是乎遲遲未辦理房屋產權證。
時間一久,張三就忘記了這件事情,后來開發(fā)商因出現了資金鏈短缺的問題,就將張三等幾個人的房屋轉賣給了其他人,并辦理了過戶手續(xù)。張三在2022年想起要辦理過戶手續(xù),卻告知該房屋權屬登記在李四名下。
該院公眾號介紹,該案中,張三雖辦理了房屋備案登記,但該備案登記作為一種行政管理方式,不是預告登記,不能產生物權變動的效力,不具有物權公示效力。
法官介紹,購買商品房后,在未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時,為保障其合法權益,可以申請預告登記。但當涉案房屋能夠辦理過戶登記時,需在90天內及時去辦理過戶登記,否則這個預告登記就會失效。(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