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4月14日電 (譚偉旗 李雪松 賈丁一)4月13日上午,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向社會發(fā)布遼源市司法救助基金工作開展情況。截至目前,遼源地區(qū)已率先于省內實現了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全覆蓋。
作為一項重要的“民心工程”,司法救助在充分發(fā)揮“救急救困”作用的同時,又能有效防止社會矛盾激化。為進一步拓寬司法救助資金來源渠道,2021年8月,吉林省創(chuàng)新性推出“司法救助+慈善基金”的新型救助機制,開啟社會慈善力量參與司法救助的新模式。
遼源市迅速推廣,于2022年12月,由遼源中院、遼源市人民檢察院聯合遼源市慈善總會,共同簽訂“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合作協(xié)議,并同時成立市級司法救助慈善基金;隨后,法、檢兩院積極指導各縣(區(qū))法院、檢察院與慈善會分別建立救助機制。
前期,遼源中院、遼源檢察院向社會發(fā)出了慈善捐贈倡議書,收到了來自社會各界的捐贈資金200400元。其中社會捐款184450元;遼源中院全體干警通過培樹“新時代司法良知”法院文化建設活動,自發(fā)募集善款15950元,所有款項已全部匯入“遼源市司法救助慈善基金”財務賬戶。
同時,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派出辦案法官于今年3月實地踏查并核準了遼源兩級法院報送的12件司法救助案件,決定從省級賬戶中劃撥415000元用于12件案件的司法救助,救助款將于近期陸續(xù)發(fā)放到遼源地區(qū)救助對象的手中。
通過此次省、市法院的聯動,不僅解決了部分人民群眾在尋求司法救助過程中的急難愁盼問題,也體現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和“把好事辦好”的理念,為遼源地區(qū)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工作奠定了基礎,提供了遵循。
下一步,遼源兩級法院將在司法救助案件審理中,堅持“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目標,恪守“職權法定、范圍法定、程序法定、標準法定”的要求,切實發(fā)揮司法救助保障功能,讓更多確有需要的、因案件造成困難的群眾通過司法救助得到幫助,彰顯司法關懷,傳遞司法溫暖。(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