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樹縣人民法院/供圖
10月11日,梨樹縣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通過訴前調解成功化解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
據悉,原告董某與被告何某于今年6月相識,了解之后開始共同生活。董某給付何某彩禮款。8月31日,雙方因性格不合,矛盾頻發(fā),無法繼續(xù)共同生活,董某要求何某返還彩禮及共同生活期間為其購買的服裝及手機,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故董某將其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辦案法官考慮到董某與何某都已年近七十,本著調解優(yōu)先,減少當事人的訴累的原則,決定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處理此案。在傾聽雙方訴求后,法官根據實際情況出發(fā),向雙方釋法明理,引導換位思考。
通過法官的耐心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和解,何某返還原告彩禮款,并當庭給付,案結事了。(劉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