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吉林新聞9月4日電 (譚偉旗 于閱)近日,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法警在對進入訴訟服務中心人員賈某進行安檢時,依法查繳一把管制刀具。
據(jù)悉,5名取保候審人員進入該院訴訟服務中心時,安檢值班法警通過X光檢測儀安檢發(fā)現(xiàn),一位男子隨身攜帶的背包內疑似有管制刀具,立即攔下該名男子并對其攜帶的背包進行開包檢查,在包內查出管制刀具一把。
在將管制刀具收繳控制后,法警對該背包進行復檢,確認包內無其他危險物品后,將背包歸還當事人。
法警將所有取保人員帶到臨時羈押室后,對該名男子進行詢問,男子稱該物品是自己平時工作需要攜帶的,忘記將其取出,并沒有意識到自己將屬于管制刀具的物品帶到了法院,對自己行為表示歉意。
隨后,司法警察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其攜帶管制刀具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
一直以來,該院堅持“逢進必檢、疑物必查”,建立健全出入管理制度。今年以來,該院訴訟服務中心來訪的受檢當事人47000余人次,律師18000余人次,查出限制物品7000余件,收繳管制刀具14件。
該院司法警察大隊對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刀具等登記造冊、封存留檔,并提醒辦案法官做好預防工作,不斷強化法院安保措施,為該院審判執(zhí)行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警務安全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