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3月30日電 (譚偉旗 姜美辰)為進一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護“防線”,柳河縣人民法院近日依托《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首次向兩名未成年被告人家長發(fā)出了《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其正確履行監(jiān)護職責,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改善家庭教育管理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據悉,該院少年法庭在辦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中發(fā)現,未成年被告人小強(化名)、小石(化名)的父母在其的成長過程中未能進行有效的家庭教育及行為引導,導致二被告人在成長的過程中,思想逐漸叛逆,家長無法做到正確有效監(jiān)管。
該院針對小強(化名)、小石(化名)父母怠于履行監(jiān)護職責的行為,依法進行了教育并制發(fā)《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促進其認真反思在履行監(jiān)護、教育職責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注重與子女之間交流的方式方法,依法切實擔負起監(jiān)護教育職責。
下一步,該院少年法庭將繼續(xù)依法履行審判職能,積極探索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徑、新方法,切實擔負起家庭教育指導責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全面系統(tǒng)的筑牢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防線,共同維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