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縣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8月10日電 (譚偉旗 李欣悅)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據悉,原告老張(化名)與被告老王(化名)是多年上下樓的鄰居。2016年,老王對其自家房屋陽臺重新裝修后,老張發(fā)現每當雨勢較大時,自家廚房陽臺窗頂及墻體上方就有水浸現象,多次請人維修但始終沒有解決問題,沒有查找到水浸原因。
隨即,老張向老王詢問情況,找到專業(yè)防水人員進行維修,認定滲水來自于老王家。于是老張找到社區(qū)工作人員尋求解決,社區(qū)人員到兩家實地觀察拍照,發(fā)現老王家廚房陽臺滲透水嚴重,而對應的老張家樓下位置被水浸嚴重。面對如何解決滲透水浸問題,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處理意見,老張無奈訴至法院。
在調解過程中,老張情緒比較激動,堅持要求該院委托鑒定機構對其房屋漏水原因進行鑒定,承辦法官考慮到此案涉及到鄰里關系,如果通過鑒定的方式查明房屋漏水原因,再對損失進行評估,不僅損害鄰居關系,也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負擔。
法官并沒有放棄調解工作,堅持以解決老張家漏水問題和減少被告維修費用的原則,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方式積極引導雙方妥善解決糾紛,減少訴訟成本。
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老王對自家陽臺漏水點進行維修,并維修老張家相應漏水點和修復因漏水造成的損害,至此,該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鄰里糾紛無小事,解決是否妥當,不僅關系到鄰里和睦,更關心到基層社會和諧穩(wěn)定,該院秉持“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理念,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急,將問題解決在家門口,將矛盾化解在法庭,化干戈為玉帛,踐行司法為民的初心。(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