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5月23日電 (譚偉旗 孟鴿)近日,敦化林區(qū)基層法院開庭審結了一件姐弟間因房屋繼承引發(fā)的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件。
據悉,2014年1月,該案中的姐姐與爺爺奶奶在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代書二位見證人在場簽訂了《贈予書》,爺爺奶奶將名下的一所房屋給予受贈人姐姐,并將房屋產權登記變更在姐姐名下。為此,弟弟具狀法院,請求確認姐姐與爺爺奶奶之間簽訂的房產《贈予書》無效。
經該院開庭審理查明,2014年1月奶奶代表爺爺到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代書二位見證人在場,形成《贈予書》和《代書遺囑》,將二人所有的房屋給予受贈人姐姐,并決定在二人百年以后由姐姐繼承該房屋。
爺爺去世后,奶奶協(xié)助姐姐辦理了過戶手續(xù)。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所以該贈予行為并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應合法有效。
弟弟稱當時爺爺臥床并患老年癡呆屬無行為能力人但未向法庭提交證據證明,故弟弟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請求該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在處理遺產時,家庭成員應多換位思考,加強溝通,以妥善的方式解決問題,不要因此傷了血肉相連的親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