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井市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wǎng)吉林新聞5月26日電 (譚偉旗 黃美妍)近日,龍井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wù)中心)法官承辦了一起特殊的離婚糾紛案件。
據(jù)悉,徐某與張某原本是半路夫妻,雙方已共同生活十幾年。近來徐某因年老體弱被判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女兒徐某某為其法定監(jiān)護人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夫妻二人離婚。
庭審中,徐某某與張某情緒都比較激動,爭吵不斷,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法官判斷其中必有隱情,遂決定對案件重新梳理分析,找出矛盾的堵點,解決雙方首要問題,再進行調(diào)解。
承辦法官經(jīng)過與徐某某及張某的多次不懈溝通后了解到,雙方并無不可調(diào)和的大矛盾,徐某某起訴二人離婚是因為雙方老人年歲已高,徐某又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二人已無法共同生活下去,張某還想將自己因疏忽存入徐某名下銀行卡的錢款取出,但徐某某和張某又性格都急躁,抵觸心理嚴(yán)重,所以一直就錢款取不出,協(xié)議離婚也不成。
承辦法官隨后對雙方進行了耐心疏導(dǎo),夫妻二人雖同行半路,但多年感情仍在,未來仍是一家人,解開了徐某某和張某的心結(jié)。
張某說出心里話,認為自己也年事已高確實是無法再照顧徐某,子女們也跟著操心,不如就分開各自安好。徐某某也表示愿意配合張某將其誤存錢款取出,以后仍是一家人,有困難時仍然會互相幫助。至此,此離婚案件告一段落。
承辦法官傾盡全力撥開生活瑣碎的迷霧,解心結(jié),調(diào)矛盾,不懈努力去爭取最好的結(jié)果,就是希望能幫助雙方當(dāng)事人重拾親情,給曾經(jīng)美好的家庭一個完滿的結(jié)局。(完)